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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5/02/03
公告日期: 109/05/25
字  號: 105財正0006
案  由: 陳委員慶財、李委員月德、陳委員小紅、尹委員祚芊、章委員仁香提:國內「跨縣市合作處理垃圾政策」自90年代推動迄今,已逾10多年,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卻迄未健全統一調度分配、風險預測及應變管理機制,肇使國內多個縣市自104年初起,相繼陷入垃圾無法正常處理致生民怨窘境,部分縣市焚化廠反因垃圾量不足而頻繁停爐;甚且,該等垃圾無法正常處理之縣市「垃圾妥善處理率」,竟仍大部分呈現100%,顯與事實難以契合。又,臺中市政府除與彰化縣政府轄內焚化廠違規超收處理事業廢棄物,背離環境影響評估相關書件所載內容外,復將所收受之南投縣垃圾率由約定每日150公噸調降至60公噸,已違背雙方簽訂之行政契約及區域合作政策。經核前開各機關均顯有欠當,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50203中部垃圾大戰糾正案-上網公布.docx 1050203中部垃圾大戰糾正案-上網公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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