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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劾案文

類  別: 彈劾案文
審議日期: 105/04/12
公告日期: 105/04/12
字  號: 105年劾字第12號
案  由: 臺東縣卑南鄉前鄉長吳信義於任職期間,兼任仁福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之規定,違失事證明確,爰依法提案彈劾。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議(判)決日期 議(判)決文號 議(判)決書主文 懲戒執行情形
105/06/15 105年度鑑字第13784號 吳信義申誡。 被付懲戒人已卸任,本府以105年6月28日府民自字第1050121549號函知原服務機關,將處分註記人事資料,並將判決刊登政府公報。
本案文件: 105--12--吳信義--公布版.doc 105--12--吳信義--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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