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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劾案文

類  別: 彈劾案文
審議日期: 105/04/25
公告日期: 105/04/25
字  號: 105年劾字第17號
案  由: 臺東縣池上鄉前鄉長林文堂於任職期間兼任國賀行銷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萬寶開發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慈恩緣禮儀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並實際參與經營,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之規定,爰依法提案彈劾。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議(判)決日期 議(判)決文號 議(判)決書主文 懲戒執行情形
105/06/01 105年度鑑字第13769號 林文堂申誡。 被付懲戒人已卸任,本府以105年6月28日府民自字第1050112661號函知原服務機關,將處分註記人事資料,並將判決刊登政府公報。
本案文件: 105--17--林文堂--公布版.doc 105--17--林文堂--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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