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5/05/05 |
公告日期: |
10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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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5內正0008 |
案 由: |
江委員綺雯、尹委員祚芊提,衛生福利部為擴大我國安寧療護涵蓋範圍,以降低訓練時數之方式實施乙類社區安寧療護,恐使病患及家屬未能獲得良好之照護,甚或使有心從事社區安寧療護之醫事人員放棄參與社區安寧療護之志向,斲傷我國社區安寧療護制度之推動;又該部未建構整合性安寧緩和醫療照護體系,而社區醫院及基層診所照護末期病人之能力未獲信任,且與甲類醫療機構間未能建立完整之連續性安寧照護銜接,不但未達成社區安寧療護服務普及之目的,甚造成社區安寧療護品質無以確保之疑慮,均核有失當,爰依法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安寧品質案糾正案文上網.docx
安寧品質案糾正案文上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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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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