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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5/05/05
公告日期: 105/12/05
字  號: 105內正0009
案  由: 林委員雅鋒、章委員仁香及包委員宗和提,內政部督導營建署執行98至103年度「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補助作業,本應以行政院核定之原生活圈計畫道路為補助範圍,嗣卻以各地方縣市提報之非生活圈計畫道路為補助對象,除有違自訂之補助要點規定外,對補助標的亦乏明確標準;嗣執行該建設計畫補助審查時,未依補助執行要點之規定,妥適審查基隆市政府提報「月眉路都市計畫道路改善拓寬工程(第二標)」之各項資料;且委託該府辦理該標工程設計施工,未能確實依據「內政部營建署辦理生活圈道路系統建設計畫工程委託地方代辦設計施工實施要點」妥適審核設計圖書,亦無法有效督導該府落實工程品質與進度之確保,均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基隆月眉.doc 基隆月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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