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5/05/12 |
公告日期: |
107/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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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5教正0004 |
案 由: |
王美玉委員、林雅鋒委員提:文化部簽訂華山園區各項促參契約內容有欠周延;復未有效督促BOT廠商於契約規定期限內完成投資執行計畫書之修正作業,延宕4年有餘仍未核定,且逾契約興建期間仍無法施工,徒生履約爭議;又未依約積極發揮協調功能,任由BOT案與ROT案之民間機構自行協商,且明知協商之商業條件超逾契約規定,影響該部權益,仍未主動依契約有效解決,終因工程進度嚴重落後,致解除BOT案全部契約及ROT案部分契約等,均核有違失,爰依監察法第24條提案糾正。(105教正4)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糾正案文-上網.doc
糾正案文-上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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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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