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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5/05/12
公告日期: 107/01/17
字  號: 105教正0004
案  由: 王美玉委員、林雅鋒委員提:文化部簽訂華山園區各項促參契約內容有欠周延;復未有效督促BOT廠商於契約規定期限內完成投資執行計畫書之修正作業,延宕4年有餘仍未核定,且逾契約興建期間仍無法施工,徒生履約爭議;又未依約積極發揮協調功能,任由BOT案與ROT案之民間機構自行協商,且明知協商之商業條件超逾契約規定,影響該部權益,仍未主動依契約有效解決,終因工程進度嚴重落後,致解除BOT案全部契約及ROT案部分契約等,均核有違失,爰依監察法第24條提案糾正。(105教正4)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糾正案文-上網.doc 糾正案文-上網.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