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5/06/01 |
公告日期: |
105/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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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5內正0012 |
案 由: |
王委員美玉、李委員月德、孫副院長大川提,原住民取得保留地相關權利後,違法轉讓、轉租之行為,不僅嚴重悖離既有政策,違反現行法令,更衍生地權實質流失的危機,以及與非原住民之間產權糾紛與衝突。原住民族委員會未能針對違法態樣,於法制或執行面謀求改善,督導各縣市政府積極處理,且未確實建立妥善的金融配套措施,協助原住民於自己土地上,發展產業解決生計問題,致使該違法情形長期存在且日益嚴重,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原住民保留地違法轉租糾正案文上網.docx
原住民保留地違法轉租糾正案文上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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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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