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5/06/16 |
公告日期: |
10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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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5教正0005 |
案 由: |
江委員綺雯、包委員宗和提:臺南市政府委託民間單位辦理古都馬拉松路跑活動,卻疏於監督契約之履行,衍生劉姓學生身亡理賠爭議;且該府連續兩年事前未函詢卻逕列教育部體育署為路跑活動指導單位;復對本案陳訴人指陳事項,經本院數度函詢並催辦,猶置若罔聞,延宕回復近半年之久。另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未審酌學生所參與之活動是否符合服務教育要旨,逕將是類活動列入服務教育時數之採計;嗣於活動承辦單位洽請該校提供學生相關保障時,亦未依法維護學生權益,違反國立臺南藝術大學學生服務教育實施要點第3點第2項第2款之規定,益見教學規劃及行政管控機制均嚴重失調。經核均有失當,爰依法提案糾正。(105教正5)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04-6糾正案文-對外公告版(105教正5).docx
104-6糾正案文-對外公告版(105教正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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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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