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5/07/07 |
公告日期: |
108/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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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5內正0014 |
案 由: |
高委員鳳仙提:花蓮縣政府於任用觀光處前處長蘇意舜前,已知悉其為常春藤農場民宿及公司之負責人,竟怠於查核其於就任前是否確已放棄經營相關商業,又對於其明知該民宿有違法擴大經營情事,卻未以身作則,依法使該民宿經營總房間數縮減為5間,任由該民宿變本加厲,違法擴大經營總房間數達36間,且未依法迴避,親自核定其母曾玲月重新申請該民宿設立登記案等違法失職情事,皆未有任何事前防範及事後懲處之作為,甚至對於該民宿之違章建築,本應依法拆除,卻逾3年仍未拆除,核有違失案。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05內正14.docx
105內正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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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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