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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5/08/03
公告日期: 105/08/03
字  號: 105財正0014
案  由: 章委員仁香、楊委員美鈴提:花蓮縣政府對於申請賦稅減免及興建農舍之農地,未依規定辦理定期檢查、抽查及列管工作,致未能事先掌握農地使用狀況、及時嚇阻農地違規行為;又未依業務需要積極協調分工及調度人力,僅一再托詞法令規範不明及承辦人員不足,長期廢弛上開職務,均有重大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105財正14)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52200055花蓮農地稽查案糾正案文-上網.doc 1052200055花蓮農地稽查案糾正案文-上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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