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彈劾案文 |
審議日期: |
105/08/04 |
公告日期: |
106/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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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5年劾字第29號 |
案 由: |
魏茂國教授在97年8月1日至100年7月31日兼任國立東華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系系主任期間,投資富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持股比率達25%;在103年8月1日起兼(含代理)光電工程學系系主任期間,投資同一公司之持股比率達16.66%,均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規定,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 |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
議(判)決日期 |
議(判)決文號 |
議(判)決書主文 |
懲戒執行情形 |
105/09/14 |
105年度鑑字第13866號 |
魏茂國申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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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文件: |
105劾29--魏茂國--公布版.doc
105劾29--魏茂國--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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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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