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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13/08/15
公告日期: 113/09/05
字  號: 113教正0016
案  由: 葉大華委員、蔡崇義委員、林郁容委員提:新北市政府民國(下同)112年5月14日知悉新北市板橋區某私立幼兒園幼兒體內疑檢出安眠鎮靜類藥物,疑涉違法及不當對待幼兒事件,徒有稽查行為,卻未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等規定,本於權責留取行政調查所需之重要影像證據,導致迄今幼兒實際受照顧情形仍未釐明;對幼兒疑遭餵食不明藥物之釐清更便宜行事,第一時間推諉園方處理並提供無效檢驗管道,並遲於112年6月5日才入園專案採檢,後續檢驗之公布更失精確嚴謹,致擔憂蔓延,對兒童安置就學也消極處理、未盡周全,新北市政府處理本案各項作為未能確實考量兒童權利,嚴重折損家長對政府之信任,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13教正16)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尚未結案
本案文件: 糾正案(公布版)(上網公布).docx 糾正案(公布版)(上網公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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