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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13/08/21
公告日期: 113/09/11
字  號: 113社正0011
案  由: 紀惠容委員、王幼玲委員提:外籍漁工在小卷捕撈季節結束後,在勞動契約所定期限內,無法收到契約所簽訂薪資,且捕撈季節結束後,被要求下船,簽下自願離職書,引進之代辦仲介業者及雇主不再提供食宿,仲介在這段期間內另為外籍漁工安排其他工作,又再次收取費用;另超過70位外籍漁工被2家仲介業者安置在同間房屋內,睡覺空間不足,食物亦是教會所提供,勞動部及新北市政府未能即時發覺又無法調查真正原因,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尚未結案
本案文件: 糾正案(上網).docx 糾正案(上網).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