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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劾案文

類  別: 彈劾案文
審議日期: 105/10/04
公告日期: 105/10/04
字  號: 105年劾字第45號
案  由: 國立東華大學副教授石明英兼任該校幼兒教育學系代理系主任期間,於103年4月1日至103年6月4日擔任遠雄悅來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實際參與公司經營及領有報酬,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規定,違失事證明確,爰依法提案彈劾。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議(判)決日期 議(判)決文號 議(判)決書主文 懲戒執行情形
106/01/18 106年度鑑字第13925號 石明英申誡 106/1/24執行懲戒處分。
本案文件: 1051003東華石明英兼職案-彈劾案文( 公布版).docx 1051003東華石明英兼職案-彈劾案文( 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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