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5/10/06
公告日期: 105/10/08
字  號: 105內正0023
案  由: 章委員仁香、江委員綺雯、方委員萬富提,104年臺南市政府於入夏第1例登革熱疑似病例通報及確診後,未能確實有效並及早發現孳生源;而在噴藥實施上,各行政區化學防治各行其是,用藥紊亂;各區級指揮中心開設成立時間不一,並有晚於該市疫情指揮中心之情事,防疫指揮體系紊亂;又因該府環保局施藥人員專業訓練過晚,無法有效配合各階段化學防治措施之執行,且家戶防治亦出現任由民眾自行施藥之亂象;另對各行政區之社區動員情形未能掌握,疑有延宕且頻率過低,且防疫期間社區動員進行孳生源清除工作執行不力,致疫情無法有效控制,均核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糾正案登革熱(外網).doc 糾正案登革熱(外網).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