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彈劾案文 |
審議日期: |
105/10/18 |
公告日期: |
105/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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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5年劾字第51號 |
案 由: |
為國立成功大學副教授吳俊良兼任醫學院耳鼻喉科科主任期間,自98年8月1日起至104年5月8日辭職止兼任精茂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職務,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之規定,違失事證明確,爰依法提案彈劾。 |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
議(判)決日期 |
議(判)決文號 |
議(判)決書主文 |
懲戒執行情形 |
106/01/18 |
106年度鑑字第13921號 |
吳俊良申誡。 |
106/1/27執行懲戒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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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文件: |
105--51--吳俊良.docx
105--51--吳俊良.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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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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