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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類  別: 調查報告
審議日期: 105/11/09
公告日期: 110/06/03
字  號: 105司調0013
案  由: 江委員明蒼、王委員美玉、仉委員桂美調查「據訴,臺灣高等法院102年度聲再字第288號刑事裁定,以『除被告徐自強自身所涉案件以外,其他被告並無從適用大法官釋字第582號解釋而得為再審』為由,駁回其之再審聲請,其後抗告亦遭最高法院102年度台抗字第648號刑事裁定駁回,造成同案被告刑事處遇有天壤之別(臺灣高等法院102年度上重更(九)字第5號刑事判決:徐自強無罪),陳請本院聲請統一解釋,以杜爭議,並維權益等情案」報告,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黃春棋案調查意見(上網)105司調0013.doc 黃春棋案調查意見(上網)105司調00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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