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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5/11/17
公告日期: 105/11/18
字  號: 105國正0008
案  由: 高委員鳳仙提「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花蓮縣榮民服務處辦理『100-101年度花蓮地區單身亡故榮民殯葬事務採購案』,對於不同投標廠商間之投標文件有異常關聯情形,未再進一步查明,甚且決標程序不符政府採購法令規定,竟仍敘獎承辦人員,嗣有未得標廠商職員代表得標廠商出席驗收作業情事,亦未依規定妥處;又辦理『104-105年花蓮地區單身亡故榮民殯葬事務共同供應採購案』,第3次招標作業不當提高底價,對得標廠商未檢附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審標不實,決標後始請該廠商傳真並納入契約;況且上開兩案採第4類級距辦理案件中,部分案件驗收作業未確依契約規定要求履約廠商檢附全真絲壽衣產品證明,竟辯稱係案卷綜整時遺失產品證明書等語,實皆屬重大違失」之糾正案,(105國正8)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52100070糾正案文(網路公布版).doc 1052100070糾正案文(網路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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