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6/01/05
公告日期: 106/01/10
字  號: 106內正0003
案  由: 高委員鳳仙提,新北市政府所屬工務局員工於103年間爆發涉及貪污、喝花酒、接受不當招待等情事,經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於104年11月27日以簡任技正王灌民收取林天彥及黃柏漢不正利益、建照科股長蔣武東收取潤泰公司王國榮賄賂及不正利益、建照科技士郭明芳收取林天彥不正利益、施工科科長曾維良收取林天彥不正利益為由,對其等依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提起公訴,嚴重損害公務員及該府清廉形象,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糾正案王灌民(外網).doc 糾正案王灌民(外網).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