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彈劾案文

類  別: 彈劾案文
審議日期: 106/01/10
公告日期: 106/01/10
字  號: 106年劾字第5號
案  由: 為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工務處前處長陳憲頂,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第一審為有罪判決,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議(判)決日期 議(判)決文號 議(判)決書主文 懲戒執行情形
106/02/15 106年度鑑字第13941號 陳憲頂撤職並停止任用壹年。 106/2/19執行懲戒處分。
本案文件: 106--05--陳憲頂--公布版.docx 106--05--陳憲頂--公布版.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