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6/01/19 |
公告日期: |
10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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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6國正0001 |
案 由: |
高委員鳳仙、楊委員美鈴提「國防部憲兵指揮部所轄臺北憲兵隊偵辦魏姓民眾涉嫌妨害秘密等罪,違反刑事訴訟法甚鉅,怠於函請鑑密復草率移送;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對檔案存管與銷毀作業未盡確實,致文件遭民眾於網站上拍賣,事後卻無從查證文件銷毀或歸檔情形;該2部、局為準情報機關,無隸屬關係,卻以情報交流為由而派員參與會議,合意於會議後辦理鑑密等節,未依法定程序而便宜行事,辦理本案過程違反偵查不公開及比例原則;國防部對本案違失人員懲處過輕,監督不周,以上各節均有違失」之糾正案。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06國正1.docx
106國正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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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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