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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6/02/15
公告日期: 110/05/31
字  號: 106司正0001
案  由: 高委員鳳仙、尹委員祚芊提: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辦理陳訴人移監屏東監獄過程失當,違反「監獄受刑人移監作業要點」規定,對陳訴人及其家屬之探視會面權益造成極大影響,核有嚴重違失;另臺北監獄辦理本案陳訴人戒護外醫作業不當,對陳訴人戒護外醫報告單及檢查單均因該監相關人員未依法陳核與歸檔或轉送屏東監獄而遺失之事實,均未能深入調查係何人未依法保管而遺失、是否出於故意而構成毀損或隱匿公文書罪等事實,亦未追究相關人員之行政責任,輕忽文書保管之重要性,漠視受刑人之權益,實有重大違失;法務部及矯正署對所屬臺北監獄監督不周,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6司正101.doc 106司正1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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