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6/03/14
公告日期: 106/03/16
字  號: 106交正0002
案  由: 林委員雅鋒、尹委員祚芊提:臺鐵局於民國105年6月4日辦理富里-東竹站間軌枕抽換作業,及同年6月22日富源北二平交道降道工程時,前者未盡確實夯實道碴之責於先,復未警覺日間高溫持續升高,應加強監視軌道穩定狀況,即時補充道碴,以致施工擾動之路線,因伴隨日間鋼軌溫度升高,數十列次車輛車速車軸重量輾壓,逐漸加大該路段鬆動及軌道不整範圍,造成鋼軌挫屈。後者為改善平交道路面高度及線形問題,養護及整修次數繁密,期間多次施工作業已達一定規模,長期以來逕由道班人員憑其施工經驗判斷辦理,而未擬定施工計畫,以致道班人員執行降道工程時,涉犯未按規定事先申請列車慢行、未確實夯實道碴及僅憑其施工經驗將線形整平拉順等違失情事。肇致兩次列車出軌重大事故,均因養護或整修作業不佳,未落實檢查及加強監視軌道穩定狀況,未按規定採取列車慢行措施及缺乏路線異常通報之適當應變處置作為,事後又無法確實監督改善,相同違失重複發生,總計造成9節車廂出軌,2名乘客受傷,嚴重危及鐵路行車安全,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6交正0002 臺鐵出軌案糾正案文1060309.docx 106交正0002 臺鐵出軌案糾正案文1060309.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