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6/03/09 |
公告日期: |
10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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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6內正0007 |
案 由: |
劉委員德勳、蔡委員培村提,南投縣政府對於清境地區未落實實施使用現狀調查及管制,復未積極主動查報、制止及取締山坡地違規使用行為、派員巡視檢查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情形,造成該地區民宿違反土地使用管制及山坡地違規使用情形嚴重;且該府未落實既存違章建築分類分期處理,並縱容大型違章建築持續存在,導致民宿違章建築氾濫;另,該府「清境地區違規聯合稽查小組」巡查強度明顯不足,多年來復未能統合確定「清境地區」列管範圍並建立列管系統,致各單位間對於民宿違規營業行為及違章建築處理欠缺標準作業流桯及統一列管機制,無法確切掌握清境地區民宿發展情形,亦肇致未合法登記之旅宿業者眾多,甚至合法登記之民宿業者多有違章建築及擴大經營情事,然因該府裁處成效不彰,任令民宿持續違規經營,影響該地區環境與景觀甚鉅,以上均有違(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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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狀態: |
尚未結案 |
本案文件: |
糾正案清境民宿(外網).doc
糾正案清境民宿(外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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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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