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90/09/04 |
公告日期: |
9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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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090內正0033 |
案 由: |
陳委員進利提﹁七十四年間台南市政府核准業者於台南市東區東興段八二四、八一三地號公園預定地地面層及地下層分別興建臨時攤販集中場及小東超級市場,與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方案之精神相違;其後又未督促業者續於系爭土地興辦公園,不僅延宕公園之興闢,並造成八十八年該府尚須支付高額價款,以取得系爭土地,浪費國家公帑等節,均有不當。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提請討論案。( 糾正案文印附 ) |
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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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09000009590內正033.doc
09000009590內正033.pdf
09000009590內正0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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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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