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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1/04/17
公告日期: 91/04/19
字  號: 091內正0008
案  由: 趙委員榮耀、李委員伸一、黃委員武次、呂委員溪木提﹁納莉颱風期間,台北市政府自恃防洪設施已臻完善,疏於防災及應變,致洪水由缺口加劇漫溢,災害擴大;該府工務局未能充分利用洪水警報資訊,採取應變措施,坐令玉成抽水站重蹈淹水停機覆轍;交通部國道新建工程局代辦台北市大坑溪堤防共構工程,進度一再延宕,颱風來襲未依應變書應變;經濟部水利處執行基隆河北山大橋下游左岸護岸工程不力且無防汛應變措施;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未依法主動提供台北市政府必要協助,未即時把握防災與救災最佳時機等諸多缺失,加劇台北市南港等區洪氾,嚴重損及市民權益及政府施政形象,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提請 討論案。( 糾正案文印附 )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1000042內75糾正案文(定案).doc 091000042內75糾正案文(定案).pdf 091000042內75糾正案文(定案).pdf
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