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0/04/17 公告日期: 90/05/03 字 號: 090財正0021 案 由: 馬委員以工、謝委員慶輝提:行政院主管之國家金融安定基金,其運作過程欠缺機密性、專業性與機動性,致操作八十九年十一月台指期貨虧損高達九.三九億元,使國庫蒙受重大損失,顯有失當,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000005990財正021.doc 09000005990財正021.pdf 09000005990財正021.pdf 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