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92/07/15 |
公告日期: |
92/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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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092交正0016 |
案 由: |
馬委員以工、古委員登美、趙委員昌平提:行政院暨所屬經濟建設委員會、交通部等機關,於「西濱快速公路工程」及「東西向快速公路工程」等重大經建投資計畫之決策與審議過程草率,未就用地取得及民情意向務實周延考量,財務計畫可行性評估亦未臻詳實,加上機關間橫向聯繫與配合不足,肇致執行階段變更設計頻繁、民眾抗爭時起、預算資源嚴重不足,計畫內容與期程一再修正延後,致生工程規劃、測設與用地徵收公帑浪費,甚至發生用地長期閒置而遭盜採土石、回填垃圾等情事,非僅無法有效達成預期規劃目標與效益,更有損政府施政形象,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請 討論案。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09200010392糾正16.doc
09200010392糾正16.pdf
09200010392糾正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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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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