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0/04/11
公告日期: 90/10/23
字  號: 090司正0002
案  由: 林委員鉅鋃、李委員伸一、謝委員慶輝提:台中縣太平市民董冬雄於八十五年被指控涉嫌台中市銀河大飯店強盜案被捕,並移送檢方偵辦後起訴,案經法院判決七年三月有期徒刑定讞,入獄服刑。嗣因檢警查出涉案者為詹博勝,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王清杰提起再審,台灣高等法院改判董冬雄無罪開釋,迄八十九年二月二十一日獲得平反,已造成冤獄一千三百二十四天,核台中市警察局偵辦過程及內政部警政署處理情形,均有違失。爰依監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提案糾正乙案,提請討論案。︵法股︶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000010590司正002.doc 09000010590司正002.pdf 09000010590司正002.pdf
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