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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1/01/15
公告日期: 91/01/25
字  號: 091財正0006
案  由: 柯委員明謀、郭委員石吉提:新竹縣政府辦理青康公司申請河川公地土石採取案,涉有延宕,且差別待遇否准該公司土石採取展期案,又迄今未依規定主動退還使用費,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提請討論。( 附件乙四 )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1000018青康公司糾正案文.doc 091000018青康公司糾正案文.pdf 091000018青康公司糾正案文.pdf
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