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2/01/07 公告日期: 92/01/13 字 號: 092內正0003 案 由: 趙委員昌平、張委員德銘提﹁為內政部營建署東區工程處於民國八十九年間辦理國防部委託專案管理台東縣岩灣新村改建工程乙案,未依規定切實監工,亦未落實內部監督管理工作,致發生本件重大偷工減料工程弊端;又施工期間並有員工接受承商不當飲宴、出國旅遊招待及索賄等違法情事;惟該署事後未依法令積檢討相關人員疏失責任,均有不當,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2000012092000006內三91次陳文基案糾正案文委員會通過版.doc 092000012092000006內三91次陳文基案糾正案文委員會通過版.pdf 092000012092000006內三91次陳文基案糾正案文委員會通過版.pdf 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