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93/07/07 |
公告日期: |
93/07/08
|
字 號: |
093內正0028 |
案 由: |
古委員登美、柯委員明謀、陳委員進利提「為內政部警政署對安全警衛(隨扈)之派遣,不僅違反相關規定,審核機制顯欠周延嚴謹,亦欠公平;內政部又未能有效規範所屬警政署之安全警衛(隨扈)派遣以及檢討相關缺失,亦有監督不周之咎;且該部部長余政憲竟率先違反規定,未能以身作則,其隨扈派遣或「以電話通知」、「借調隨扈」、「超額派遣隨扈」、「隨扈加班未核實報支、記功考核未實」等,核與相關規定未合;經濟部、教育部、國防部及中央銀行未依「中央政府機關首長及特定人士安全警衛派遣作業規定」之規定而自行派遣其機關首長之安全警衛或隨扈;內政部部長余政憲之林、張二員隨扈、交通部部長林陵三之梁員隨扈以及教育部部長黃榮村之隨扈除違反「中央政府機關首長及特定人士安全警衛派遣作業規定」外並與「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四、以及「警察機關臨時支援業務人員管制作業規定」三、等相關規定有違等均涉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093000101920704糾正案文首長隨扈案930707F.doc
093000101920704糾正案文首長隨扈案930707F.pdf
093000101920704糾正案文首長隨扈案930707F.pdf
|
調查報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