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92/04/15 |
公告日期: |
9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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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092財正0010 |
案 由: |
趙委員榮耀、尹委員士豪提: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明知岡山以北燃氣電廠,用氣時程延後,卻未能妥為因應,任由實際用氣過度偏離需求預測,致過早投資新營加壓站設備,造成該站設備長期閒置;且該站耗費六億餘元裝設之加壓機組,完工五年迄未商轉,折舊比率高達六六.四%,顯見不當投資,造成巨額公帑浪費,且A、B兩台機組停機已逾二十個月,C台又損毀近三年,猶未查明原因,亦顯示該公司主辦單位怠忽職守,均難辭其咎;該站「建築及壓縮機基礎工程」未開工,壓縮機組即已裝運來台,致該工程驗收時已逾保固期限,核有施工計畫控管不當等情,確有諸多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
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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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092000051中油新營加壓站糾正案文.doc
092000051中油新營加壓站糾正案文.pdf
092000051中油新營加壓站糾正案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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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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