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92/11/18 |
公告日期: |
92/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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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092交正0022 |
案 由: |
林委員將財、林委員鉅鋃提︰中壢市公所辦理該市環中東路、明德路、中豐路道路警示系統工程,核有諸多違失,且涉有浪費公帑、圖利特定廠商之嫌;又觀音鄉公所辦理該鄉成功路、台十五線安全島標誌改善工程之規劃、設計過程,亦有違失,並對政府形象造成不良影響;又桃園縣政府對於所轄市鄉公所辦理交通工程之安全設施,督導不周,以致發生上揭弊端,均有違失,爰依監察法第二十四條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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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09200015392交正22交通工程安全設施案糾正案文.doc
09200015392交正22交通工程安全設施案糾正案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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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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