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0/04/18 公告日期: 90/05/08 字 號: 090內正0020 案 由: 台北縣警察局三重分局選定花蓮縣民董化桂為﹃治平專案﹄檢肅目標,其蒐證、提報過程,誇大無據、悖離事實;台北縣警察局未待偵查終結,率予發布新聞,罔顧當事人隱私權及名譽,違反刑事訴訟法﹃偵查不公開﹄原則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000003190內正020.doc 09000003190內正020.pdf 09000003190內正020.pdf 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