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92/07/02 |
公告日期: |
92/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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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092財正0022 |
案 由: |
趙委員榮耀提:中國石油公司桃園煉油廠規劃興建第五硫磺工場,未考慮歷年重油脫硫工場開工率僅六成,且規劃當時各硫磺工場之設備使用率亦偏低,仍貿然投資六億七千餘萬元,興建重油脫硫工場下游之第五硫磺工場,造成日後設備閒置,公帑浪費;且該公司規劃興建桃園第五硫磺工場,事前疏於考量原油煉製型態,將配合供應低硫燃料油而有改變,事後又未能積極改善,使該廠硫磺工場之效能未達當初之規劃,其規劃與作業顯均有草率及未盡周延之處,確有違失之糾正案文。 |
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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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092000089中油五硫工場糾正案文(上傳).doc
092000089中油五硫工場糾正案文(上傳).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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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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