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90/01/03 |
公告日期: |
90/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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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090財正0006 |
案 由: |
陳委員進利、黃委員煌雄、林委員鉅鋃、黃委員勤鎮提:行政院辦理地層下陷地區土地之整復利用,迄未進行各權責機關之整合,針對地層下陷所涉之經濟、社會、法律、政治、水資源及土地管理等層面之問題,亦未統籌規劃進行整體性計畫,並研訂相關配套措施以資因應,顯有未當;對於地層下陷地區之管理資訊不足,又未針對下陷地區之土地保育與整復利用,研訂完整之技術規範,致其整治成效始終有限,有損政府施政形象,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提請討論。( 附件甲七 ) |
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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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09000006490財正006.doc
09000006490財正006.pdf
09000006490財正0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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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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