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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1/11/05
公告日期: 91/11/19
字  號: 091內正0038
案  由: 古委員登美、林委員鉅鋃提﹁內政部警政署對八十九年警察人員特考三等考試錄取者,以警察學歷之有無,作差別待遇之分發,破壞國家考試之公平性,損害無警察學歷錄取生平等服公職之權利;並將不具警察學歷之三等、四等考試錄取人員一同接受相同訓練,且未依其錄取類科分發職務,形成考用不一,均顯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提請 討論案。( 糾正案文印附 )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1000130吳弘鵬案糾正案文.doc 091000130吳弘鵬案糾正案文.pdf 091000130吳弘鵬案糾正案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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