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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2/05/21
公告日期: 92/05/22
字  號: 092內正0016
案  由: 林委員鉅鋃提「內政部對金鷹國際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辦理﹃加拿大國家銀行財務管理公司發行LBG加拿大投資移民計畫﹄案,﹃視同﹄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四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移民業務並﹃比照﹄同條第二項之規定,准予許可之行政處分暨理由,為創設法無明文之權利,在法制上亦難維護投資移民者權益,嚴重悖離依法行政原則;且既將本案﹃視同﹄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四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移民業務並﹃比照﹄同條第二項之規定,准予許可,然卻認其非屬同條第四項﹃不得為移民基金相關廣告﹄之範圍,而准予刊播相關移民業務廣告,顯將法律割裂適用,有違法律適用之一致性,斲傷政府威信等情,均涉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2000070內99移民糾正66.doc 092000070內99移民糾正66.pdf
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