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94/01/13 |
公告日期: |
93/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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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093教正0012 |
案 由: |
古委員登美、林委員鉅鋃提︰教育部學術審查委員會辦理玄奘人文社會學院盧瓊昭(法名釋昭慧)副教授升等教授乙案,甲審查委員之資格並不符規定,且相關人員不尊重審查委員之審查,致遭質疑干涉專業審查,又審查結果未經學術審查委員會常會核定,承辦人即自於教育部網頁上公布,之後又擅行修正結果並函知受審查人,造成前後不一,嚴重影響教育部學術審查委員會之公信力,相關審查作業顯有怠失,爰依監察法第二十四條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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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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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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