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92/09/18 |
公告日期: |
92/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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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092國正0013 |
案 由: |
古委員登美提「為空軍總司令部所屬第四二七聯隊於七十四年間,未依「軍用不動產管理規則」等相關規定,確實管理機場滑跑道內隙地,任令部分軍職人員利用職務自行或與民人合作於隙地內種植牧草牟利,衍生與民人股權爭議事件,並延遲至九十一年始辦理收回。另於七十九年辦理現耕隙地清查測量作業,竟任由清查小組將時任設施中隊輔導長之吳安國列名於「空軍第二營管地區(四二七聯隊列管)協耕土地清冊」及「空軍第四二七聯隊在國有財產法公布前出租土地統計表」名冊內,顯有失當。復於八十六年間受理民人陳情繼續耕作及股權轉賣等情,業已知悉部分軍職人員涉嫌利用職務牟利,卻未繼續查究違失人員責任等,均涉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之糾正案文, |
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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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09200013092正-13空軍總司令.doc
09200013092正-13空軍總司令.pdf
09200013092正-13空軍總司令.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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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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