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3/04/07 公告日期: 93/04/08 字 號: 093內正0007 案 由: 黃委員煌雄、黃委員勤鎮提「屏東縣政府為恆春古城之管理維護機關,卻未能積極任事,有效協助恆春鎮公所處理恆春古城保存區腹地徵收、撥用及違章建築拆除工作,明顯怠忽職責,爰依監察法第二十四條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3000031內119次恆春古城古蹟案糾正案文.doc 093000031內119次恆春古城古蹟案糾正案文.pdf 093000031內119次恆春古城古蹟案糾正案文.pdf 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