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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劾案文

類  別: 彈劾案文
審議日期: 106/04/06
公告日期: 106/04/06
字  號: 106年劾字第11號
案  由: 被彈劾人國立中興大學教授林建宇,於擔任該校運動與健康管理研究所所長期間,未辭去原任明山別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並另兼任老鄉長茶典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且持有2家公司股份均超過10%,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及持股不得超過10%之規定,嚴重損害政府信譽,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議(判)決日期 議(判)決文號 議(判)決書主文 懲戒執行情形
106/05/10 106年度鑑字第13972號 林建宇申誡。 106/5/16執行懲戒處分。
本案文件: 106劾11--林建宇--公布版.doc 106劾11--林建宇--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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