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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6/05/03
公告日期: 106/05/03
字  號: 106財正0010
案  由: 陳委員慶財、李委員月德提:彰化縣政府所屬環境保護局未能確實稽查轄內東西二、三圳含重金屬廢水來源,及時遏止非法業者長期偷排廢水行為,肇生附近水體及土壤遭受污染,凸顯公權力之執行力有未逮,監督查核機制尚乏嚴謹周延,而彰化縣政府亦未有效發揮督促或協助功能,均有不當,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106財正10)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62200020彰化縣東西二圳污染案糾正案文-公布.doc 1062200020彰化縣東西二圳污染案糾正案文-公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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