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6/05/03 公告日期: 106/05/03 字 號: 106財正0011 案 由: 陳委員小紅、林委員雅鋒提:財政部暨所屬國有財產署未能恪盡職責,容任國土反覆發生被傾倒、棄置廢棄物情事,耗費之清理費用已逾新臺幣11億餘元,不僅嚴重損及國家財政與國有財產權益,更輕忽環境污染對於國民健康與世代發展之嚴重危害,核有重大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國有地傾倒廢棄物糾正案文(定稿)委員會審查後修正oo版.doc 國有地傾倒廢棄物糾正案文(定稿)委員會審查後修正oo版.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