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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劾案文

類  別: 彈劾案文
審議日期: 106/07/04
公告日期: 106/07/24
字  號: 106年劾字第17號
案  由: 中央研究院前院長翁啟惠,於任職期間,委由與中央研究院有合作及專屬授權關係之民營公司董事長先行代墊款項或代為對外借款,購買股票投資謀利,以圖本身之利益。並應允同意收受該公司150萬股技術股。進而不當協助圖利其相關公司派員至中央研究院無償學習技術及取得中央研究院之醣分子研究成果;又督導訂定中央研究院科技移轉利益衝突迴避處理原則,卻明知並帶頭違反上開規定;另對外發表攸關該民營公司及本身重大利益之評論,且為掩飾其與該公司並無利益關係,又對外公開謊稱其未購買該公司之股票,言行嚴重失當,違背誠信,嚴重損害政府之信譽,違法失職事證明確,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議(判)決日期 議(判)決文號 議(判)決書主文 懲戒執行情形
112/06/27 111年度再字第8號 再審之訴駁回。
111/01/20 110年度再上字第2號 上訴駁回。
108/04/03 106年度澄字第3498號 翁啟惠申誡。
109/07/09 109年度再字第2145號 再審之訴駁回。
112/06/27 111年度再字第8號 再審之訴駁回。
106/11/15 106年度澄字第3498號 本件停止審理程序。(108/02/20停止審理之裁定撤銷)
本案文件: 106--17--翁啟惠--公布版.doc 106--17--翁啟惠--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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