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6/08/15
公告日期: 106/08/15
字  號: 106財正0016
案  由: 劉委員德勳、尹委員祚芊、王委員美玉提︰澎湖縣政府轄屬旅遊處、文化局、建設處及工務處預算執行率長期欠佳,建設處及工務處甚至連續6個年度均未達6成,且截至民國(下同)105年底,該府主管新臺幣(下同)3,000萬元以上重大公共建設計畫預算共34個,平均預算執行率僅31.31%,高達18個計畫執行率未達5成,預算編列與計畫執行嚴重脫節,影響預算資源運用效能。又該府辦理轄內重大建設計畫之擬定與規劃未盡審慎周延,經濟效益評估及財務可行性分析作業未臻詳實,導致近年來計畫停建、變更頻仍,此除造成公帑虛擲、投入人力浪費及影響資源分配效率外,更斲傷政府威信;另亦造成已編列預算因此長期保留無法執行,該府截至105年度歲出應付保留數高達41.7億餘元,實現率相當低,鉅額之預算保留,造成預算資源未能合理配置與有效運用,核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糾正案文-公布.doc 糾正案文-公布.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