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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劾案文

類  別: 彈劾案文
審議日期: 106/09/07
公告日期: 106/09/30
字  號: 106年劾字第22號
案  由: 雲林縣口湖鄉前鄉長蔡永常,以人頭司機詐領公款供其女繳交汽車貸款,與公務員誠實清廉謹慎、不得假借權力以圖本身或他人利益之義務有違,違失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議(判)決日期 議(判)決文號 議(判)決書主文 懲戒執行情形
106/11/08 106年度鑑字第14094號 蔡永常撤職並停止任用貳年。 106/11/15執行懲戒處分。
本案文件: 106--22--蔡永常--公布版.doc 106--22--蔡永常--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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