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6/09/12 |
公告日期: |
10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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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6交正0004 |
案 由: |
李委員月德、江委員明蒼提:交通部所屬鐵路改建工程局辦理CCL531標工程局部停工,惟嗣後復工報核範圍擴大,除人員遭起訴涉有圖利承商之嫌,亦不符工程實務,有損機關權益;又遲未能確認工程進度與交付情形,無法落實工程進度控管;交通部未善盡督導職責,亦難辭其咎,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糾正案文-對外公告.doc
糾正案文-對外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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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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