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彈劾案文 審議日期: 106/09/18 公告日期: 106/09/18 字 號: 106年劾字第24號 案 由: 被彈劾人王水川擔任彰化縣和美鎮鎮長期間,於103年6月4日僱用三親等姻親陳○詒擔任該鎮公所清潔隊技工,復於103年9月29日轉調至該鎮公所工友,違反公開甄選、迴避及轉調等相關法令;又被彈劾人於同日轉化一親等姻親林○玲擔任該鎮公所技工而未予迴避,違反行政程序法第32條第1款及公務員服務法第17條等規定,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議(判)決日期 議(判)決文號 議(判)決書主文 懲戒執行情形 106/10/25 106年度鑑字第14088號 王水川申誡。 106/10/31執行懲戒處分。 本案文件: 106--24--王水川--公布版.docx 106--24--王水川--圖--公布版.docx 106--24--王水川--公布版.pdf 106--24--王水川--圖--公布版.pdf 調查報告: 連結 連結